时间:2019-0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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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齐星集团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中国企业联合会、中国企业家协会、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称号。
本次活动全国有342家企业荣获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称号,50个工业园区(经济开发区、高新技术园区)荣获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”称号。全省共有13家企业荣获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称号,齐星集团是我市唯一一家上榜企业。
齐星集团以“双维双爱”为主线,积极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,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,保持员工薪资待遇与经济同步增长,加强员工劳动和职业卫生保护,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强化企业文化建设,关爱职工身心健康,不断提高员工技能,推进企业与员工和谐与共,共同发展。